广东02-2223:03悬赏0发布者:敬zhoujing给我留言回答:(1)剩余时间:14天23小时 我在2010年12月5日因上班时间直接负责人不批假,强迫我劳动给我身体造成严重损伤,当时受伤双手筋骨一至痛到背心骨,颈部不能动,当时没有流血,公司直接负责人他只管生产人受伤与他无关,说我不是头破血流,公司当时没有及时送我去医院就诊,受伤第二天我本人请假期去医院就诊,查出椎间盘突出正好伤在神经血管上突出三段,病情严重医生说做出这种手术要几十万,第一次申请工伤只交了一张疾病证明书,(颈椎病)申请工伤失败,2011年12月15日病情严重,去珠海中山第五医院诊断为神经根型椎间盘突出,不敢做手术,有风险,我现在每天都要煎受着病痛的折磨,全身筋骨痛,头痛特别利害,公司在知道我得了白细胞减少症一年多,现在神经根型椎间盘突出治疗费用相当高的情况下,与2012年1月11日违法解除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来推卸所有责任,珠海也被爱普科斯电阻电容(珠海)有限公司收买,打工仔维权实在难,我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实公司合并分立。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