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QQ2538.111.66考试王◣◣┏●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 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QQ2538.111.66考试王◣◣┏● 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程序: 1.签订合并协议。◣◣┏●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QQ2538.111.66考试王◣◣┏●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QQ2538.111.66考试王◣◣┏●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应当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项作出合并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QQ2538.111.66考试王◣◣┏● 4.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法制进行时2012。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囍【考试王】囍【专业提供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分立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设立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囍【考试王】囍【专业提供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登记等。囍【考试王】囍【专业提供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答案】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2010年中级会计考试答案】囍【▎考试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l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010年中级会计考试答案】囍【▎考试王 当前1/共2页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每页显示1条/共2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