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到公司工作4个月。到今年2月份准备辞职。 上周五上交辞职报告,满心欢喜的在周一睡个好觉准备下午去新公司交接。 然后9点30接到前公司经理电话:喂:熊吉吗?怎么不来上班 我:啥米? 经理:周五你递交的辞职报告,我并没有批准,按照法律规定,至少要提前30天递交报告, 股权转让。然后离职。我警告你,你不来的话公司将会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我话先放这里了! 我:但是。好像,我从去公司到现在从来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吧。听听肾病食疗。 经理: PS:一没签合同。二没买社保。三15号发工资还一般要拖欠个3-4天才发。 应该是我去告他吧 PS:经理气急败坏的说我没道德感。我:谢谢夸奖,这是我的优点。 回1楼(墨染)的帖子 15号发上个月工资,拖到17号发的,拿了就给辞职报告。我都不打算拿2月这15天工资。 经理说:拿了工资就跑,没道德感!我要去找成都消防协会会长让你没法在建筑业混下去! 不是按劳动合同法吗 签了也就赔一个月工资而已吧 LS哈哈哈哈 工作交接了么? 不过4个月了连个合同都不签的公司也够奇葩的 压工资就是压的自动离职的钱。 其他他还真告不了你什么。 4个月都不签合同,不找他要双倍工资不错了 4个月的双倍工资哟.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的话要赔多少啊 果断去找他要双倍工资 话说不签合同的地方靠谱么?我女朋友的单位也是不签合同只给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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