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由日本总公司投资设立的北京子公司,现日本总公司决定明年在上海再设一家公司,想问是否可由我北京子公司以总公司身份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即:我北京子公司是总公司,上海是分公司或子公司。如果可以的话,我们的账务如何处理?因注资款肯定是由日本总公司拨付,这样我们是先做增资吗?然后给上海的拨款又该怎么做账?会涉及控股问题吗?谢谢各位啦。 北京子公司可以做总公司。日本公司调拨的资金要先增资,不然汇不进来。即,先打款到北京子公司,再转到上海分公司。财务上增资: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转到上海分公司: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上海分公司: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也可以不增资,直接用北京公司的资金设立上海分公司,不过就要看管理层的意图了。 可以设立 账务处理是独立核算,由你们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就可以了。 上海你可以成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你们的账务:法制手抄报。 收到总公司款项 借:其实公司。银行存款(需要验资) 贷:实收资本 如果不想验资增资 可直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成立上海公司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上海公司的账务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如果你要和别的企业合资,那就有控股的问题,否则只有你们一家单位,那就叫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在所在地上海纳税,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市(县)级税务主管机关,可采取非独立核算,经过税局审批,可与总公司合并在一起缴纳税收。如果不在一个管辖范围,则要设置独立核算制度,也必须在上海纳税!所得税可汇总缴纳,但很难操作! 如果上海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日本公司缴付,公司其他。那就是在上海设立以日本公司为股东方的公司,即上海子公司和北京子公司级别相同。 如果上海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北京子公司缴付,那么上海子公司只可能是北京子公司所属的非独立型核算的分公司,即日本总公司为爷爷,北京子 公司为父亲,上海分公司为孙子,爷爷可以直接把钱汇给父亲,但不可以直接汇给孙子,必须以父亲增资的形式,划拨给孙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