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容积率不合约定 业主集体诉讼案

时间:2012-03-30 20:20来源:老军医 作者:深蓝 中国法律网

  华泰星城小区位于市鄞州区。2002年8月,宁波华泰通过招标得到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各项建设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1.195万平方米,小区容积率1.4,建筑密度29%,绿化率33%。

  交付使用后,华泰星城业主认为小区容积率及绿化率不符合相关约定。华泰星城实际建筑面积达13.8757万平方米,超建了2.68万多平方米,小区容积率被提高到1.7。小区绿地面积实际为平方米,绿地率实际为31.3%。

  2005年11月,447户业主交涉无效后,状告开发商,并索赔5000万元。

  宁波华泰辩称,建筑面积仅超了1119平方米,小区总绿化面积实际上没有减少。

  【裁判】

  法院对被告超建2.68万多平方米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但是按照地方计算标准,可理解为只超建了3178.01平方米。法院同时认定被告减少绿地1404平方米。经折算,被告这两个违约项合计应多买土地5.51亩,按地价计算,应向原告赔偿475万余元,于是判决全体华泰星城业主获赔475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原被告双方在面积计算上产生分歧:业主认为按国家标准和建设部规定,高度达到2.2米的建筑应计入总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由于华泰星城的地下室、停车库高度均超过2.2米,因此,业主认为这些均应计入总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而宁波华泰认为,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地下室、停车库等附属设施的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可见,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地下室、停车库等附属设施的面积是否应计入容积率?

  【法理评析】

  解决本案争议问题的关键是正确适用法律,即容积率的计算是采用国家标准那还是地方标准?法律界认为,本案采用地方标准计算容积率,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地方政府有权确定容积率标准,只要该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就是合法有效的,在本地区内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成为法院裁判的依据。本案中,《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地方行政法规,在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法律适用效力,因此,本案适用该规定计算容积率是正确的。

  【法律界提示】

  各地方政府有权根据本地区规划确定容积率地方标准,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各地方标准确定容积率,并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擅自改变容积率,不仅要受到规划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还要对购房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