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诗意小区物业断电 业主电动车“被搬家”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古优裕 时间:2011-03-10本报讯 (记者古优裕)“6月1日起,地下室不再提供电动车充电服务,电动车、摩托车由地下改为地上停车。”近日,这张通知出现在市区岸南山诗意小区的地下车库和电梯公告栏上。电动车“被搬家”,引起持有电动车业主的不满。日前,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彭建明称,将会派人到南山诗意调查了解情况。 业主 电动车停放车库每月60元 5月31日22时许,南山诗意7栋业主朱先生将电动车停在地下车库,当他把充电器插入墙壁上的插座时,发现充电器的指示灯不亮了。“一开始还以为是充电器坏了,后来才知道物业公司为强迫业主将电动车停到外面,把这些插座的电源都掐断了。” 多名业主反映,他们在购买南山诗意的房子时,售楼员曾告诉他们地下室可以停放电动车并带充电。之前,小区管理处也一直允许他们将电动车停在地下车库,并提供充电,每月收取停车费60元/户。小区多名业主认为,物业不该采取随意断电的做法。 物管处 停车位已租出停放小汽车 小区物业公司德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诗意花园管理处经理刘某说,想知道商贸公司注册流程。近段时间有些业主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大堂内,影响了小区形象;一些业主不按秩序进出地下车库,导致电动车多次相撞。为维护小区秩序,从6月1日起,所有电动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求一律停放在第7栋楼的后面,由专人管理。我不知道公司。 “本来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车的位置设计的是小汽车停车位,现在几个停车位都已经租给了业主,不能再放电动车了。”刘某称,德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德威集团下属公司,这是德威集团的规定,诗意花园管理处只能遵照集团的规定办事,没法为业主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 物业订制度应与业主协商 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建彪认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的制订权应属全体业主,而不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单方制订。物管处应将实际情况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反映,与业主们协商处理此事,而不是单方出台所谓规定。(报料人:陈女士 奖金:50元)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何俊林律师,男,广东人,现为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人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承办过大量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货款纠纷、交通事故、土地纠...[]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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