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下关于企业改制政策及相关知识,谢谢 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设计 (一)股本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即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由于在一个时点上,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会为整数,一般是取整数折为股本,零数以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进行分配,将零数分配给股东,继续挂在帐面作为对股东的负债,二是将零数计入资本公积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公司有较多的参股企业,则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量可能出现不一致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实践中一般以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为折股依据。(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以两者中低的数为折股依据)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指发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想知道公司。目前中国证监会控制的发行比例一般在25%—40%之间,因此,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一般不低于三千万元。 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域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意见 为鼓励域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调整所有制结构和经济布局,推动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积极引进域外资本(即国外的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内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战略投资者),直接参股、控股以及购并我省国有企业,既可以使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我省,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带动一批地方企业做大做强,还可以使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民营资本(即省内外民营资本、自然人资本以及广大职工出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改组国有企业,以机制、市场、资金等优势激活存量资产,增加就业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