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两会关注:官司赢了河南农民工往返山西十一次遭遇执行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书生效后,法院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而我的案子早在2010年7月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对方在没有上诉情况下,所负责执行的晋源区法院执行局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诿扯皮迟迟不给予执行,我在忍无可忍和走投无路情况下,只得求助于上级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主要领导。 我叫吴正舟,男,汉族,1964年12月6日出生,来自河南省固始县武庙集镇,农民。 这里,我要向贵院主要领导求助的是:申诉太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太原巿晋源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晋源民初第348号民事判决,判令太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借款644万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承担诉讼费元,保全费5000元。 一审判决做出后,太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上诉,2010年7月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2010)并民终字215号。判决生效后,鉴于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被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收购,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所欠本人的借款644万元及利息,应由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归还。二审判决生效后,由晋源区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二审判决书生效后,这份盖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红公章的法律判决书,几乎却成了一份"废纸",为了讨回这笔我向家乡亲朋好友借的"高利债",我多次从河南固始县往返太原之间,找晋源区法院执行局,而晋源区法院执行局都以洪福与梅园之间账务未清算好,一次又一次把我拒之门外。 为了尽快讨回法律判决应该归我的钱,我多次委托代理律师写出书面"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晋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令我失望的是,负责执行的晋源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都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托,并让回河南等回音,苦苦等一年多过去了,多次往返太原和打电话仍然看不到希望,在我债台高筑,亲朋好友逼我还债,走投无门和家庭无法正常生活情况下,我特求助于贵院主要领导,盼望贵院主要领导能为我一个外省农民讨回公道,尽快把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我的款执行归还于我。 从河南固始县往返太原,2011年往返9次,每次光过路费、油费、食宿等费用,少则也得三、五千块钱。可几次下来事情依然没有解决,我不仅经济上不堪负重,精神上也受到沉重打击,不知道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判决书为何却成了一纸空文? 2012年1月18日,在从河南往返山西太原10次追讨无望,眼看春节来临和无奈之下,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山西人大信访局问明情况,开了个介绍信,让我们去找太原人大,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太原人大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深表同情告诉说,过两天就放春节假了,我你等春节过后,他3月们直接把我们投诉材料转到晋源区人大,由晋源区人大来督办,督促法院尽快执行。2012年3月7日,我们再次从河南来到山西太原市。我们未来山西前,打电话咨询太原市人大信访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说:你们信访件已转自晋源区人大,让直接找晋源区人大。8日上午,我们找到晋源区人大,负责接待我们一名姓赵主任,在接待时告诉说,不要说你们来11次没拿到一分钱,来20次能拿到钱就不错了。 从2011年至2012年3月7日,我们从河南固始县往返山西达11次,可每次都是抱着希望而来,最后都是失望和两手空空伤心而归。为了尽快拿到这笔款,返还家乡亲朋好友所借的高利贷,2012年1月15日,我们不得不从千里之外河南固始县冒着严寒来到太原。可是令我不敢相信和伤心的是,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都以兼并洪福煤矿的山西梅园工贸公司(梅园工贸隶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属企业,该煤矿被梅园工贸兼并后,现更名为"山西晋源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法院以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未领取没法执行为由,一次次把我们推脱掉。让我不敢相信的是,执行局法官告诉说,梅园公司目前只欠洪福煤业只有450多万元,剩余款咋执行来?我们法院也没最好办法。真是天大笑话,法院判决书成了儿戏?成了一叠废纸?从河南固始往返11次,每次车旅费就是再省吃俭用至少两、三千块钱,11次需要多少钱,就不用我们算了,几万块钱对有钱人和当官的来说不算钱,但对我们农民工来说,可是个天文数字。 让我们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是,既然梅园公司账户上还有450多万元未支付洪福煤业的款?法院为啥不让梅园公司支付给我一个为讨回该款跑断腿债台高筑的农民工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的判决书咋就成了一张废纸呢?盼望此事能够引起贵院主要领导重视,还法律的公正公平,尽快把我的执行款执行过来归还于我。 河南固始县武庙集镇农民吴正舟口述电话 农民工维权中心吴贤德代笔整理 呵呵高高实在是高~ IT柏拉图倒真的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