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担供热费的10%,我父亲公司承担供热费的90%,2005年分户以前,都是由我父亲公司全额承担,10%的部分从我父亲工资中扣除,我们不参与供热公司和2005年分户后,一直由我们替公司垫付,然后到公司报销,没有任何纠纷。今年去交供热费的时候,供热公司通知我们我父亲公司95~2005之间只有96~97和97~98交过供热费,其他年度都没有付,所以供热公司要给我们闭栓停气。因为我父亲已于去年退休,且人已于今年过世,所以我们主动提出以往年度前欠的10%我们个人偿还,公司应承担的90%不应追加到我们个人。但是供热公司提出必须要我们承担所有的欠款,并拒收我们今年的包烧费,而且一星期内不交齐所有欠款就将闭栓停气,我们找到有关社区,但是没有人管,我想求问一下,这个问题是不是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应该通过何种途径哪个部门来解决问题,如何保障我们的利益,单位和供暖公司的债务纠纷,我们是不是没有义务承担,如果我们就供暖公司停气的事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胜算有多大?谢谢帮助解决一下 您好: 争取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再见! 纵横法律网 李广阳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