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异地债务问题是如果的,甲在广东,乙在杭州,乙向甲要货,甲把货发给乙,乙又把货物发给其他相关的工厂,期间甲一直向乙追还货款,有相关的货款单,但是乙一直没有偿还,事情已经过了4年了,期间一直追讨,我想问下这个官司还有胜算么? 1,如果发货的单据齐全,款项明确,那么胜诉是没有问题的 2,国家规定法定婚假。关于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明确的回款期限,那么你随时可以主张还款,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时间起两年内你要主张权利 4,你没要一次款,从你要款之日起计算两年,以此类推 如果楼主是问关于诉讼时效的话 中国消灭时效规定是2年,但是诉讼时效是有中断的,所谓的中断是指行驶权力从而使时效从头计算,举个例子03年9月1日的债务原本的时效是2年,就是到05年9月2日,但是,由于债权人在05年8月有行使的权力,比如有进行追讨那么,时效就从05年8月从新开始到07年8月,若在07年7月,债权人又进行催讨,那么时效就从07年7月从新计算。 这些的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你有行使催讨的行为,比如,你有留下催讨的电话录音,或者有e-mail的物质证据,在中国私法领域,学习公司。证人的采信率是比较低的。。这是实话。如果你不能证明的话,哪怕你能证明该债存在,但是如果当对方用时效抗辩,你就不可能胜诉 1、对方承认债务用录音笔录音是有效,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效力不大; 2、最好能找到其他证据证明你在四年间都有追讨 如果一直主张,没有过时效,可以诉讼,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 如果一直在追讨,并且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话,那就没过诉讼时效.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没有问题的,证据齐全就可以,录音也可以的 1、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双方之间货物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的法律关系是没有问题的。 2、因为双方没有任何关于何时付清货款的增加该和约定,那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而且甲方还一直在向乙方追讨。 3、至于你说的再次追讨债务时录音,当然是有效的,可以成为证据。在民事纠纷中,证据是越多越好。因为在实践中,不排除有些法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以及其它方面的因素作出错误判决,所以以说,证据越充分越确凿,对当事人越有利,这时候法官想枉法裁判他就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