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好:我是二婚,婚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后来二婚双方花了三万元装修来(在此,因对方身负4万元的贷款和我接的婚,后来用我的贷了5万元,我不知道 公司变更 。首先把对方的贷款全部还清,剩余的钱用来装修我的房子,在装修公司和家私城借了两万元的材料和家私等,请酒后得的礼钱全部还清)。去年二月我们双方共同按揭购置了一套187平米的复式楼,23万元,首付款8万元,(双方共同存款元,他在朋友亲戚那借了元)。现在房子增值50--60万元。 现在我两婚姻已经破裂准备,这财产怎么分配才合理. 对方现在的要求是我婚前的房子他出得有钱装修,你知道网上创业。想分我的房子,还有就是结婚后购置的房子首付款元是他借的,因此他只同意分给我5万元,其余全部属于他个人所有。 我的要求是婚前房子他没权享受,婚后购置的房子经评估后,还去所以债务余下的钱各一半。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样合理吗?吃亏吗?(因为这里面含得有他自负贷款4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