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顾客“免费净桑”成黄花来源:福建之窗 作者:user3 时间:2011-06-20律师:桑拿中心出尔反尔涉嫌欺诈 本报讯前几天还可凭卡免费净桑,可昨日,商家却对持卡净桑的顾客收起费来。这让陈先生无法理解。桑拿贵宾卡上明明写着“凭此卡净桑免费”,商家怎可无故不兑现? 昨日家住五四路附近的陈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去年10月中旬,他拿到了温泉路附近一家桑拿中心发放的贵宾卡,卡背面明确地印着“净桑免费”字样。拿到卡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陈先生到了发卡的那家桑拿中心洗桑拿,结果还真是免费的。在那之后,他又去了那家桑拿中心两次,出示贵宾卡后都享受了免费净桑的服务。但是,陈先生昨天第四次到那家桑拿中心净桑,出门时,陈先生虽然出示了贵宾卡,商家却要他付10元洗浴费。陈先生认为,10元钱虽然不多,但是桑拿中心这种收费前不提醒持卡顾客的做法让他无法接受。 接到报料后,记者随即持贵宾卡到该桑拿中心净桑,出门时,服务员果然要求记者付费10元。记者问,以前不收费,为什么现在要收费。桑拿中心负责人说:“我们也不能做亏本的买卖啊!年底这么多人来洗桑拿,许多人除了净桑之外,不进行其他消费,把我们这里当公共澡堂了。”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陈先生的遭遇是桑拿中心乱发贵宾卡的结果。他说,这种现象在市内多家桑拿中心都发生过。根源在于,近年来福州桑拿业过度发展,大大小小的桑拿中心都算上,数目超过四百家。为了吸引客流,大部分桑拿中心都大量发放免桑券或含有一定金额的贵宾卡。这样做虽然起到吸引客源的效果,但是到了桑拿业生意高峰时,商家就会采取通过收费来减少低消费顾客的做法。 就陈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律师认为,商家向消费者赠送贵宾卡,从法学观点看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商家在贵宾卡背后明确印有“净桑免费”的说明,在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的基础上,持卡人完全有理由认为这种卡是可以终身享用的。同时赠与行为成立之后,在不具备法定撤销情节的前提下,商家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蔡律师认为,商家对持卡顾客净桑收费的行为,有欺诈的嫌疑。(本报记者姜福涛实习生石雅玲)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骨干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实践经验相当丰富,办理了数百宗包括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等案件,办案力求“高效、迅速、缜密、周到”,坚持以专业的水准、热诚的态度和细致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深受众多当事人好评。...[]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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