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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制度

时间:2011-12-12 16:16来源:JJ2006 作者:菊舞蝶衣 中国法律网

因为一人公司的特点具有其弊端性,新公司中首次明确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责任制度,糖尿病饮食疗法。新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问题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定金 。即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举证的责任,即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否则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公司财产与个人(股东)财产混同时,债权人往往无法或者难以举证证明一人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在责任承担上的不同。这里存在一个证明标准的问题,即到底股东如何举证证实一人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到底提供什么证据才算完成举证责任,这亦是在实务中比较难以具体操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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