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孙术校律师
时间:2012-01-06 10:09
来源:忧伤河的贝壳
作者:淹不死的鱼
中国法律网
[问题]
[我的回复]走破产程序,员工工资一般优先支付,详细内容如下: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一)有担保债权的清偿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二)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再行按一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事实上合同。该法在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分别界定了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范围,并于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具体清偿方式和顺序。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
(三)其他债务的清偿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看着最新劳动法。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学理界习惯称之为“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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