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新西兰海外投资法变化

时间:2012-01-09 06:49来源:大漠孤烟zb 作者:小龟 中国法律网

    新西兰海外投资法变化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1/07 推荐公司法律师: 2005年8月25日,新西兰《2005海外投资法》(Overseas Investment Act 2005)和《2005海外投资条例》(Overseas Investment Regulation 2005)开始生效。新《投资法》是6月17日国会通过的,按照该法,原来的海外投资主管机构——海外投资委员会(Overseas Investment Co

      2005年8月25日,新西兰《2005海外投资法》(Overseas Investment Act 2005)和《2005海外投资条例》(Overseas Investment Regulation 2005)开始生效。新《投资法》是6月17日国会通过的,合同风险防范。按照该法,原来的海外投资主管机构——海外投资委员会(Overseas Investment Commission)被撤销,代之以新西兰土地信息局(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行使海外职能,具体由新西兰土地信息局下设海外投资办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管理。

      从1968年到1995年,新西兰土地信息局一直依据《土地定居和获得法》(Land Settlement and Land Acquisition Act)管理外资对新西兰土地的控制,而近年来海外投资委员会的核心工作渐渐集中于土地事务,因此这次海外投资主管机构变为设立于土地信息局也顺应了这个变化趋势。

      《海外投资法》主要规范外资对新西兰敏感土地及相关资产的购买,包括农场、海滩、海床、河床、湖床及相关权证等。按照新法,海外投资办公室将加强对同意外资进入的监管,外资购买新西兰土地要求增多,难度加大,主要变化包括外资购买申请人要提交详细的土地管理计划,政府(财政大臣或者财政大臣授权的人)对海滩、海床、河床、湖床有优先购买权和拒绝外资权,投资者在购买后要定期报告履约情况并接受监管等。

    【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