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旭权律师成功代理孙某诉安吉某公司欠款3万元纠纷案
时间:2012-01-13 17:48
来源:江南一隅
作者:徐健
中国法律网
本案撰写人为本博主孙旭权律师,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合同。其实诈骗罪 构成要件。 2011年6月,孙旭权律师接受本案原告孙某的委托,就原告诉被告安吉某电器厂欠款纠纷一案于2011年6月1日诉至安吉县人民法院良朋人民法庭。本案由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于2011年6月28日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本律师作为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以及被告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法院审理,调解如下: 一、 被告支付原告欠款3万元及利息; 本案案情情况(简略): 2011年3月,原告孙某与被告安吉某电器厂达成一份电容器买卖合同,自2011年3月3日开始至2011年3月29日期间原告供货总价款.5元(不含2011年3月24日单独由被告委托原告代购价值为元的货物)。供货期间,被告两次付款合计元,2011年4月5日至2011年4月11日期间,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元。原告已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且多次向被告提出支付上述费用的主张,但被告至今拒不支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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