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2010)青民二终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吴某行使代位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 2006年6月,吴某因与潘某发生借贷纠纷而起诉至莲都区法院,同年10月,法院判令潘某归还吴某3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潘某非但不归还借款, 丽水:老赖为不还钱恶意撤诉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 1.条件:撤销权形成的条件:(1)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4)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合同。 代位权形成的条件:(1)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 货主行使代位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讯(记者蔡艳荣)5月25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该案也是该院受理的首例代位权纠纷案。 省会的高某借了李氏父子100多万元钱到期不还,李氏父子很着急,多次催要,可是高某就是赖账不还。后来李氏父子得知,高某不是真的没钱还,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三参考答案解读(15),虽然医院方以债权人的身份直接向两被告主张权利不符合代位权制度的规定,但与代位权制度的立法宗旨是相符的。从公平原则考虑,尹先生和保险公司对无名氏的损失负有赔偿的义务,医疗机构积极救死扶伤也是法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医院救治了伤者, 2011年注税预习债的保全和担保,丁某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董某的债权,符合《合同法》第73条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故判决蒋某偿付丁某8万元借款以及逾期利息,丁某与董某、董某与蒋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事后,丁先生乐开了花,他说:“债务人逃走了,能追来欠款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原来,这叫债权人代位权。” 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 代位权的形成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 ③债权人有保全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必要 德清“代位权诉讼”巧解一宗“三角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是债务人负担的,D表述不妥当,不选。被继承人的遗嘱处分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债权人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A正确。 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 无名氏死者成功“索赔”代位权制度发人深省,上诉人刘桂春因与被上诉人张娟、原审被告周凤芝、原审第三人青岛金鑫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08)南民重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撤销权和代位权,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和规定是什么】 【问题】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和规定是什么? 【解答】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桥东区法院审结首例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本案的诉讼即为代位权纠纷,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陈某的货车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出事故,造成机器毁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