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我大学毕业到某公司工作,公司经营不善10月份倒闭后,在12月我与A公司签订业协议,A公司将我安排在其子公司B工作(A,B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B公司工作第一年工资按公司的规定按月发放,2007年11月B公司要求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B不愿将合同日期从2006年12月开始签而被我拒签。2007年12月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后,我的岗位没变,但公司把原来按计时工资转变成了包干的计件工资,少了原来计时工资应得的各种奖金,直到现在,我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但每月工资确是固定值(数额只是原来计时的基本工资),我决定离开B公司, 同事说:与母公司A签了份简单的合同(就业协议),与子公司B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而且与B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B公司从今年2月开始,每月支付我2倍的工资。 好心人说:与母公司A签订的只是安排工作的协议,不能代表B公司的劳动合同,A的违约金需要我支付,但可以从B公司要求2倍的工资,可惜我过了仲裁时效了,只能自认倒霉。相比看合同。 请高人指导,我申请解除协议,需要缴纳违约金吗?我能拿到2倍的工资吗?如果真的过了时效,我是不是该自认倒霉?! 与A协议如下: 就 业 协 议 书 甲方:**集团A公司 乙方:袁** 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2】19号文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按需接收”的就业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是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成绩合格,并取得了国家教育系统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合同。 二、乙方必须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甲方按照本单位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落实相关待遇,并负责安排乙方就业。 四、在乙方到甲方就业时,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期限为五年。 五、在协议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辞退: 1、乙方不能适应甲方工作要求; 2、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4、违反本协议规定。 六、协议期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违背本协议规定,提出与甲方解除协议,乙方除退还甲方给予的安家费和培训费,另缴纳违约金伍仟元。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协议内容。 八、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备注栏中填写,填写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代理人:刘** 乙方:袁** 签订日期:2006年12月18日 1、根据你的所述,你最早的离职时间都在07.12.18日之后,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算),今天12.6日,应当还没过仲裁时效。你如果想提起仲裁,应当尽快,合同。但首先应当明确仲裁请求。 在这个案子中,其实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你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二是你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 可以申请解除,但你是拿不到2倍工资的!!!拿不到那也不是自认倒霉的事,那只是你缺乏法律知识!!要多加了解才是,谁的一生都是平坦的,不然那也是无味的一生!!! 正好可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处理,且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应辞退12索赔项目与方案》让你自己就能要全要足各类赔偿。dyct.asp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