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格式条款中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
免责条款,仍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学理上,免责条款分为原因免责条款与损失免责条款。原因免责条款是指明确规定如意外险中往往规定,因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造成的身故、残疾,保险人不赔的条款。而损失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
合同免责事由探讨, (二)司法规制。司法规制是指国民法院对免责条款有司法审查权。法院可以根据受理的案件之详细情况,对免责条款是否已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有没有违反国家强行性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免责条款和明确说明, 一、免责条款的定义 免责条款(Exclusionclause)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一方合同义务或责任的条款①。学习http://www.5law.cn。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依据保险合同和保险法律法规中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无须对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 关于免责条款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理解及, 关于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在我国的合同法、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均有体现。 《合同法》第39条:“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 [保险纠纷案例] 近因原则与原因免责条款的, 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经常出现免责条款“潜伏”在合同中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提示,许多投保人容易忽视免责条款,或者对免责条款的涵义并不了解。《指导意见》强调了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两种义务,并明确规定 广东高院出台新规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不得潜,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共同交流有关合同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合同条款 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免责条款是违约的免责事由之一。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 免责条款之四:王娟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支公司辩称,原告购买保险一事属实,合同全部合法有效,业务员已向原告方讲清了条款,免责条款有效;张江涛酒后驾驶无牌车,属违法行为,并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属合同免责约定,原告提出书面索赔申请是2008年6月 合同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保险合同应适用于特殊法,应优先使用保险法19条,其次保险合同并非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的特点决定了免责条款的正当性,“免责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是保险产品的具体描述方式”。依据19条来认定保险条款无效的必 浅议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法定免责条件及约定的免责事由统称为免责事由。 合同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即包括法定的免责事由也包括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则包括了免责条款和当事人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实际上是合同条款,不属于法定免责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