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可否附免责条款作为生效条件? (2,
而此前刘先生根本不知道保险条款的内容。日前,顺义法院审理后认定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无效,判决支持了刘先合同的内容。事实上英文合同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
保险免责条款未提前告知应属无效, 免责条款更多是书面的文字。免责范围,更多的是由代理人通过书面说明,口头说明,视频解析等来解读免责条款,可以说是一种延伸吧。什么是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 保险合同条款因免除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而无,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投保人签字认可才有效 去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保险法》正式实施,为解决新旧法的衔接问题,最高法院制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否有免责条款能证明保险人进行了提示和告知?意见征求稿明确,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 拿“免责条款”说事,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和生效可以附条件。从法律法规和法理上看,合同生效条件是没有障碍的。但是,保险合同免责条件对于合同成立和有效产生直接冲突的时候,该免责条件必然不能成立,也不能对抗合同的其他有效条款。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投保人签字认可才有效, ■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之规定看交强险法定免责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 [转载]交强险的法定免责条款, 我国保险法虽然没有此等规定,但合同法关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作为规范合同效力的一般性规范在保险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的此项规定应当予以适用。 对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