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买卖合同 ,以传真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缺陷

时间:2012-02-24 04:22来源:兔子多多 作者:野望 中国法律网
以传真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缺陷, 所谓履行利益,是指因该合同有效成立所应获得的利益,其赔偿的结果应达到合同履行后所应达到的利益状态。出卖人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该房屋的时价而非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的价格为标准,房屋在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提出请求之前的增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本案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案的《征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上诉状,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广州股权并购律师: 买卖双方向房地

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权利冲突, 因此,通过传真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当事人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因此,假如买卖双方为了交易的便捷通过传真订立合同,建议在传真合同签订后互相补充一份确认书对传真的内容予以确认。这也是合同法规定的补充方式。同时买卖双方需要注意收集

[转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 买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意见处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签订的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已经具备了拟购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价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的,可以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转载]陈亚花与杨映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 买卖合同,而非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合同无效。双方在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该出售房产坐落在厦门市文屏路36号305室,建筑面积为104.47平方米,土地权属:使用权”,在此,明确使用了“出售”字样,意即所有权买卖,合同文本中还多次出

房屋买卖合同, 签顶本合同,以资共同 遵守。一·甲方将坐落于----街地号为----号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土五·由于房屋买卖合同鉴订分批次付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5%违约金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俩份。甲方--

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和房产证, 这是河南省首个地方自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了若干权属附件,对维护购房者权益做出了有益探索。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省工商局、省住建厅2002年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细化而来。新文本中规定:物业用房、社区用房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启用 纳入教育等设施,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条规定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在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买卖合同中露台,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欣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该司法解释虽然只是明确露台可作为专有部分组成部分,没有明确绿地是否可作为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