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做一家公司的省级代理,但是代理合同的期限是两年,我要怎么才能保证买下的代理权是永久性的呢,(总公司与我签订两年期限的合同,但说此代理关系是长期有效的。还说两年之后可以免费与我续签,可是到时候他要是不跟我签了,我怎么办,我该如何在初始合同中备注上,总公司两年之后必须与我续签呢)如果两年之后代理权归属别人,那么高额的代理费用是不是就相当于只买下了两年的代理权?
我现在是个人名义,总公司说代理之后要注册公司。可是现在我还没有公司,个人签订代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应该如何进行呢?
总公司是运作一个国外的品牌,我应该如何确保其中国代理的长期性,真实性呢?
请专业律师回答,回答完整还会再加100分! 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通常应约定期限,即该合同在多长期限内有效(详见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六)项)。 二、关于取得永久性的代理权, 合同终止 。这在理论上看是难以实现的。公司在法律上称为法人,即象人一样,也可能有出生和死亡,公司注销、破产、解散等情形出现后,公司就消亡了,因此,不存在永久,谁能预料哪一个公司会因为什么原因消亡呢?况且,法律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形出现时,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即使约定长期合作,在违约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出现时,合同仍然可能终止。 三、关于长期有效的代理关系,你可与公司约定,在公司存续期限内,你与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保持合作关系。关于公司两年之后可以免费与我续签,这些内容应尽量写入合同之内,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到时候对方可能不会认帐。 四、关于个人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法律有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只要法律不禁止个人签订该代理合同,则代理合同有效。如果合同中约定,你必须成立公司进行代理,则你应按合同的约定办。 五、要想长期取得该品牌的代理,一是签订明确的合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权益;二是努力做好代理工作,如果你是优秀的代理商,该品牌在你的代理之下营销良好,公司肯定会优先考虑与你长期合作,因为这是双方利益之所在。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合同只可以公司签,因为公司没成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签订合同是无效的。 代理期限就得与对方商量变更。在合同中补充条款或者延长期限。 代理权不可能是永久性的。既然对方同意两年以后可以免费续签,那么何不直接签订一个长期合同,看来对方的诚意有问题。以你个人名义签的合同也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对你以后注册的公司没有约束力。要确保长期性就要签订长期的合同。 货源软件里面有就有,而且是终身用的,我有很多学生 你可以问我 或者让我教你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