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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会议

时间:2012-02-25 14:09来源:槐花香 作者:悟秋 中国法律网

2月9日,2012年度全省培训工作会议在昆召开。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主管部门领导及培训机构负责人,云南煤矿安全培训专家组成员,云南煤监局有关处室、各监察分局领导参加会议。

杨学辉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5万余人,培训覆盖率大幅提高,合同。同比增加10%。全省目前已建成45家培训机构,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重点突出、适应需求、覆盖全省的培训网络,煤矿安全“大培训”格局基本形成。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察监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支持和鼓励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参加专业院校学历教育,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杨学辉要求,2012年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培训安全文化理念,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和教材三项基础工作,合同。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加快煤矿科技装备针对性、实效性培训步伐。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要实现十个“百分百”,即:合同免责条款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和考核、持证上岗率达100%;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的矿井)从业人员防突专项培训达100%;州(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安全技术科(股)人员、煤炭分局(所)人员、各级救援指挥机构人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持合格证达100%,专兼职救护队指战员应急管理培训持上岗证达100%;兼职救护队员培(复)训达100%;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矿长、分管副矿长、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职业危害知识培训达100%;培训机构按规范建设采掘安全实验室、通风安全实验室、机电运输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室、计算机室、图书资料室,并投入使用达100%;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师资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配备达100%;培训机构规范建设考试中心(站、点)并投入使用达100%。

杨学辉强调,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各四级机构力争在规定时限内获得三级资质,确保全省培训工作目标实现;要结合去年全省煤矿事故反弹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创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省局有关处室、部门要积极为培训机构服务,促进培训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培训工作和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监管力度,各监察分局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察工作范围。

会议表彰了2011年度全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先进单位;向首批煤矿安全培训专家组成员颁发了聘书。会上,部分培训机构领导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云南煤监局各监察分局、安全技术中心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分组召开了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2012年度培训计划审定会和煤矿安全培训专家会议。

(云南煤监局 李朝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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