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有五万债权,乙对丙有五万债权,丙对丁有五万债权,丁,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C.债权人的债权临近清偿期限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c 债权人不能对哪些债权行使代位权?,没有,代位权是基于继承权的权利。 最高院关于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28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合同法解释》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诉讼的,应当符合 失去继承权的人是否还有代位权,行使代位权要首先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债务人有到期债权,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用例子说明就 下列关于代位权成立条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得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按照《合同法解释(一)债权人对涉及到债务人人身关系的到期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如:伤残赔偿金、 什么是税收代位权和税收撤销权?二者的构成要件分别包括哪些内,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 代位权之诉,代位权和撤销权本是合同保全制度的两种手段,《税收征管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 债权人行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合同法解释》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诉讼的,应当符合 迷笛nancy - - 最佳回答者: 戚家人 - 商业/理财 > 经济研究 名词解释:诉讼时效制度、代位权、延迟审查制度、背书,代为权之诉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都到期,但是如果有其一,或两者都超过诉讼时效,还能代为诉吗? 不能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