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戚谦:合同的变更与撤销,
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然而通过前条的分析,我们知道,撤销权作为债权法的权利,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并不仅仅具有请求权的
签订买房合同上当如何行使变更、撤销权 (, 因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和解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应予撤销. 原告要求法院撤销这个显失公平的协议书,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这个协议书完全符合撤销合同的范畴.根据 合同法法条与精析(二十六) 撤销权制度, 这也是《合同法》规定,在审理纠纷中没有合同当事人明确提出撤销主张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职权不得主动撤销合同的原因。 2但前者适用的对象是可撤销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后者适用的对象是有效合同。 第三,发生的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 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的案件,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上述无论哪种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其特点都不是表意人的真实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经营权转让 可撤销合同, 本文以可撤销、可变更的方面着手,弥补权利的缺失。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某种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李志安律师提示】 ①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合同请求权: A.合同法规定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和撤销权放弃制度; B. 合同格式条款的撤销与无效, 合同格式条款的撤销与无效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而不包括下面两种情况:(1)某些有可能与对方协商确定但条款的制定人没有与对方协商,且相对人也没有要求就这些条款进行协 撤销合同书的民事起诉状, 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 当事人 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