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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这显然不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规范的范畴

时间:2012-02-28 07:09来源:meinanzi66 作者:妍色 中国法律网
法律硕士民法高分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相关考点, 倘若妨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兔除第三人的债务,则债务人不得为之。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受偿。对比一下普通合伙经营协议书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2/0114/99852.html。广义的代位权包含很多种,包括申请代位求偿权,申请代位执行权,代位继承。狭义的代位权

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位权自无以成立,保险人当然无权行使代位权。其实商标法全文。 可见,免责约定并未对保险人设定依法可为之而依约不为的约定义务,而只是使保险人产生了依法不可为而不为的法定义务,这显然不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规范的范畴。既然保险代位权本身都不存在,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7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全文>> 相关链接: 债务人可起诉次债务人 2005年3月张某欲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后,由于张某做生意失

关于代位权的费用问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规定: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

合同中代位权的适用--深圳合同法律师, 代位权。同理,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同样需要注意

代位权, 对代位权的行使,我国采取了裁判方式,这种裁判方式是指法院的判决方式,不包括仲裁方式。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所以,代位权的行使,必须两个债权都已经到期才可。 4.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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