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结算方式 1.汇付方式的种类 汇付的方式,通常有下列三种: (1)票汇(demand draft;bill of remittance;drafttransfer)票汇通常简称为D/D或D.D,即债务人或买方填写票汇申请书将款项缴交本地银行,即汇出行(remitting bank),学习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由该行签发一张以债权人(或卖方)所在地的该行总分支行或代理行,合同。即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 bank),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债务人(或买方),然后,由其迳寄给国外的债权人或卖方,由其凭票向付款银行兑款的结算方法。票汇的结算工具为银行即期汇票。 现举例说明: 假定台北的进口商某甲自纽约的出口商某乙进口一批货物,试用期辞职赔偿。价款一万美元,某甲为清偿此贷款,乃将一万美元等值的新台币三十万元(此系假定美金与新台币兑换率为1:30,事实上目前外汇银行的卖出汇率,随时调整,并且银行办理此项业务一向酌收手续费若干元,故实际上不只三十万元整。)缴交银行,并请台湾银行签发一张美金一万元的汇票交付给某甲。某甲乃将汇票寄给纽约某乙,某乙收到汇票后即赴纽约银行兑取美金一万元。纽约银行如数付款后,乃寄Debit Advice(借项通知)通知签发汇票的台湾银行,说明汇票已经兑付,并已借入其存款帐,全部程序至此结束。 票据法属于商事法的一种,由于各国商事习惯不同,各自制定的票据法存在着一些分歧和差异。这对国际间流通的票据的解释势必产生冲突,从而阻碍在国际上的流通,因而有制定统一票据法的必要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