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看了学习资料,比如乙欠甲100万,到期之后乙无力偿还,乙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但却通过赠与给丙的方式逃避债务,那这个时候,甲是能起诉撤销乙丙之间的赠与合同的,但是假如起诉时乙和丙已经做了房屋产权变更的登记,甲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对这点还是不太清楚,求解答,谢谢! 登记自然也是可以撤销的,注意关于撤销的程序是行政法调整的问题。 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看着涉外合同 。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学会中国创业加盟网。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起诉撤销合同,一并撤销登记!! 登记也不是不可以撤销的,登记依据的是合同,合同被撤销时失去法律效力,依据没了,登记自然也可撤销。实践中登记部门依据法院执行裁定办理即可 还是继续诉讼撤销双方合同。丙的行为没法视为善意取得,因为他的无偿行为,反而可视为二者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故合同无效。对于保健加盟 足创业资金 疗保健领军人物。 合同撤销的结果必然会导致登记撤销。 进行诉讼,要求撤销两者的合同,然后甲有权要求丙返还乙的房屋产权,恢复乙的财产,若丙不愿可申请法院强行执行,甲的债权是否可直接实现否,还要看撤销权的性质说选择。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