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位于解放路西端的310号办公楼下的门面房五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进行出租,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租赁协议如下: 一、租赁方式 1、提供门面房屋五间,水电通畅,供乙方自主合法经营。租赁时间为一年,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租赁期内每间房租为3000元,合计五间房屋年租金元。租金必须一次性交清,实行先交款后使用。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物相抵。 2、在租赁期间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于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油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到期后,按市场市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不再承租房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恢复原样交回甲方。 4、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依法纳税、独立核算、自负亏盈、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对租赁期间周边关系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调节。 5、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甲方投入的资产对外抵押、拍卖、转让和随意处置,看着合同案例 。若乙方转租需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保留向法院起诉追回全部资产的权利。 6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投入的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但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主题结构,装修改造前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00元,租期届满后,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归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1000元。 7、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量按月向甲方交纳费用。 8、在租赁期内,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服从甲方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其实合同知识。合法经营。如有违背按国家有关政策及甲方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从交租赁费,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中途单方不得擅自推出合同。 2、甲方因政策或工作需要等要素,需将房屋收回用作办公,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不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单方违约,违约赔付对方经济损失3000元。 以上是合同内容,我是乙方,求助于大家,先帮忙看看!我先阐明几点: 1、合同上的租金每年是元,但是实际交的年租金是元,有收据 2,违约责任的第二条,甲方没有做到告知的义务 3、合同还有三个月到期,甲方只赔付3000元 有几点漏掉了:1.装修期算不算房租。2.若乙方不再承租房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恢复原样交回甲方。这条也不合理因为我装修过了难道再砸掉给你?3、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单方违约,违约赔付对方经济损失3000元。这条是霸王条款 差不多挺全的 如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乙方没有实际使用的期间,可要求甲方返还相应租金。该部分租金虽已预付,但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属甲方资产。 首先错别字连篇,合同很不正规,以下是对你三个问题的个人观点。 1.你交的有没有写明是房屋租金或是包含租金外的其他费用,比如水电、小区物业费、卫生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比如你和邻居闹矛盾了,甲方出面帮你调解,你支付给甲方的误工费,调解费等等。如果写明了只是租金的话算甲方应退还多收款项。没写明就自认倒霉或请个好律师吧。 2.合同如果是在租赁房屋前签订的合同书上的内容等同提前书面告知。 3.违约责任中第三条语句不通,常人无法理解。如果真要较真的话去请个好律师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