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问题,第一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 代位权程序,一,概念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到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 什么叫代位权,但是属于债务人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债务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比如养老金、抚养费、损害赔偿金等。比如上面的例子,山东法定婚假多少天。c打了a而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b就不 可不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代位权? 但是属于债务人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债务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比如养老金、抚养费、损害赔偿金等。比如上面的例子,c打了a而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b就不 LOMOVE - - 最佳回答者: fayna25 - 社会民生 > 法律 法律中,。代位权是什么含义? 第一就是代位权是仅限制在债权的范围内,还是也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这个问题。应该说,代位权是应当限制在债权的范围内的。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制度。我 wufive - - 最佳回答者: 落尘如戈930 - 社会民生 > 法律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案例,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 从代位权与撤消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后果,代位权属于一种债权保全方式,是指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其实,本案里面有3个关系:乙和甲债务关系,甲和丙债务关系,乙和丙代位权关系。虽然乙已经起诉,但是这个关系链是基于双方债务存在为基础,现在丙已经偿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