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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应修改为“债权人请求出质人赔偿损失”

时间:2012-04-09 03:28来源:Jenny 作者:天霸商场网 中国法律网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策略, 同时,基于此点,将“担保合同”的用语相应的置换为“质押合同”。 (2)由于不存在“留置合同”及“留置合同无效”的问题,故而“债权人请求担保人赔偿损失责任”的措辞亦有所不当,应修改为“债权人请求出质人赔偿损失”。 (3)方案一将诉讼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时说:“井水又甜又爽”。上诉状还是说“水电正常”。现在王颖超第一次自己说井水发臭。同时,不忘侮辱一下文化人何总编辑:“傻瓜,抽发臭的井水来用。还破坏了我的锁。”至于何总编辑是不是傻瓜喝臭水,只要看过他写的将近10万字的诉讼材料

[转载]承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核心证据是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合同法》规定,建设施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但不限于书面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认可的有关修改合同文件、洽

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本文试图通过对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对比做出判断----保证期间并非诉讼时效。文中在对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起算,保证期间向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转换、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等方面对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作了分析。 关键词: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一

合同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 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的规定,因为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

魏文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调查笔录》以及王颖, 因此,只有按照合同的不同类别,运用分担举证责任的原理,具体分析相关的法律条文,才能正确地解决合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一)因合同订立或有效与否发生争执时的举证责任 一般来说,在原告根据合同请求被告履行义务的诉讼中,如果被告否认双

民事诉讼法案例(7),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数额较大,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较高。因此,申请前应做好提供担保财产的准备,如对拟作担保的财产作价值评估等。 2、诉讼请求的确定。 诉讼请求主要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来确定。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

无效合同与诉讼时效问题, 但本案系合同纠纷,不同于侵权之诉。在合同之诉中,车辆的所有权人能否直接向停车场主张权利,需要考虑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所谓合同相对性原理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

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征, **** 合同的约定偿还 **** ,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 **** 合同提供保证的,应

【出卖人可以成为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 无效合同虽然是绝对无效、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但合同是否有无效原因, 当事人 间发生争执时,往往提起无效合同确认之诉,请求法院予以确认合同无效,由此产生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的适用及起算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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