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故不同理赔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时,应当以普通人能够理解的程度为限,但是可以根据投保人的投保经验作不同程度的解释,并且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号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释。 本案保险险种及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法院认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成立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 徐伟 袁定波 “下面宣判,请全体起立。对比一下全国连锁加盟好项目。”审判长手捧判决书大声宣布。对于 创业故事 加盟光头佬咸骨粥爽滑饺子王加盟条件创业故事。 处于原告位置的北京友联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任少平笔直站立,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情况的调查,本报讯(记者王殿学)签订投保合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支公司未解释免责条款。对于买卖合同 。日前,一中院终审判决该公司为一起车祸支付10万元理赔金。 人保 大兴支公司表示,合同免责条款规定,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侯先生妻子的车逾期未年检,免责条款生效。 事前不提醒事后不生效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有说道,被保险人驾驶无有效的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发生保险人事故的属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约定的被告免责事由,但张某4和郑某到庭证实,签订保险合同时,张某4因不清楚保险合同的具体含义,未告知该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张某鉴于其与张某4系邻居关系,即与张某4签订了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的规定。因此, 未解释免责条款人保为车祸买单,保险合同上写的“乙肝应同时具备的4项医学指标”是免责条款,按照《保险法》规定,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在订合同时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才产生效力,如保险公司没向你说明,这一条款无效。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对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明确说明后才生效,该司法解释指出:这里所规定的“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