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我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 约定租期为一年 当时我交了半年的租金 合同中说明 一个月后交齐余下半年 如超期不交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并不退钱 如果是房东中途违约则如数退还钱 并给我所交钱的百分之二十 作为他违约的赔偿 当我住了20天的时候 房东通知我搬房 并借口说我还没交齐房租 所以违约金只付我已交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按照合约我认为他应全额退还我已交的租金 并给我当时约定的整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 违约金是应该这样算吧 可惜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收到一分退还的钱 违约金多少,应该是按合同做 按照你说的“如果是房东中途违约则如数退还钱 并给我所交钱的百分之二十” 这句话不清楚,我无法判断,也可以说成是“已交部分的20%”。想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 还有违约的话则 “如数退还钱”这又是什么意思?搞不懂,也没表达清楚,合同风险防范。现在讲到法律,关于印发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通知。肯定要字字弄明白的。。。 楼主你还是把合同的原话拿出来看吧,不然没法判断。 我只能说,退房的话,房租押金都应该退给你,违约金也要给,但是数额定不了 建议尽早走法律途径。 房东的解释没错.但是没给可交涉.走不通的话上法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