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大讨论(跪求发言) 经甲乙双方协议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大意是:甲方把一套房屋出租给乙方 居住,出租期限为1年,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至2013年2月15日,付款方式为季付, 付款时间双方约定的是:第一次付款日期:2012年2月1日,(合同是2012年2月1日 签订的)第二次付款日期:2012年4月15日,第三次付款日期:2012年7月15日, 第四次付款日期:2012年10月15日。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租 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自行开锁进入屋内,清除屋内乙方物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最后有甲乙双方对该条款的认可并签字。 a.这是一套以我个人名誉托管(也就是我个人把这套房子租下来,然后再加价转租的房子) 租客乙方本应按合同在4月15日交付第二个季度的房租,但因乙方又买房子了,就打算在5月 15日把房子退出,自行解除合同,所以:也就坚决不交付下个季度的房租。他的理由是:我 在甲方那还有剩余部分租金(的确,从合同中能算出来)和1200元的押金。请问:乙方以这种 理由拒交下季度房租是否合理? b.如果乙方拒交第二个季度的房租不合理,甲方应采取怎样的方式向乙方讨要房租比较理想? c.这样的事情如果打电话报警,110能管吗?如果到派出所找警察,警察能帮忙把乙方清除吗? b.如甲方在多次要求乙方交付房租或退出房屋未果,自行开锁进入屋内清除乙方物品,收回房 屋是否合理?算不算违法? e.如果甲方是在乙方呆在出租屋内的情况下进入屋内,住在屋里不走了,乙方离开或并没有离开该 房屋,就反咬一口说自己屋里有东西丢了,这样:会出现怎样的后果?怎样避免和预防? f.如果此案甲方走法律途径起诉乙方,甲方能否胜诉?费用大约是多少?结果是什么样的?判决大 约多长时间能下来?
期待观点
二、纠纷经济范围不大,诉讼程序是要用钱的,且耗时耗力,我自己的看法;吃亏不一定是祸。 三、现在社会,金钱关系占首位,如果较真,需衡量轻重。 四、关于判决的时间,如果对方故意扯皮,三两年不一定是终判,因为法律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且再审就是扯皮了,我想你这点事不必浪费那些法律资源了,看着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
楼主参考。
自行开锁进入屋---双方都在场合理 不租了就是违约押金没得了 本应在4月15号缴下个季度的的租金但实际住到5月15号(确定)就不住了也就不用缴三个月的租金了缴一个月就好了(不租的话提前15天至一个月通知不在租,到5月15号前双方当面结清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点家电,承租方搬出) 报警没用
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自行开锁进入屋内,清除屋内乙方物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自行开锁进入屋---双方都在场合理 不租了就是违约押金没得了 本应在4月15号缴下个季度的的租金但实际住到5月15号(确定)就不住了也就不用缴三个月的租金了缴一个月就好了(不租的话提前15天至一个月通知不在租,到5月15号前双方当面结清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点家电,承租方搬出) 报警没用 高见 自由飞翔: 相遇是缘,好聚好散,双方商议,比较好办,诉讼法律,耗时耗力,伤了和气,钱多几何? 友友好可爱,赞同 痴者: 一、需走诉讼程序。 二、纠纷经济范围不大,诉讼程序是要用钱的,且耗时耗力,我自己的看法;吃亏不一定是祸。 三、现在社会,金钱关系占首位,如果较真,合同履行 。需衡量轻重。 四、关于判决的时间,如果对方故意扯皮,三两年不一定是终判,因为法律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且再审就是扯皮了,我想你这点事不必浪费那些法律资源了, 赞同 梦幻说说观点 爱的积放: 换个思路,别在这些方面纠缠:好合好散,做个高姿态让他走就是了,说不准转租另外一个人还可以提高租金呢。予人宽待,得誉好名。 楼主参考。 予人宽待,办结婚证的手续。得誉好名。
简单人生: 本人也赞同以上观点、、、 简单好久不见,忙什么了,多来看看友们吧,都念念不忘滴。一起赞同以上观点
楼主所说的不属于《合同争议》而属于《协议纠纷》,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归民警(110)管辖,应该找当地司法部门或行政机关协议解决。当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决,但人民法院也首先是适用人民调解制度,即便裁决的话,由于双方协议存在较多缺陷,而且我想没有经过公证的吧,因此裁决的结果也不可能符合楼主的心意。 闲评的在理,服 正步穿越红尘: 大连的老乡,我就得说不好听的了,人家提前通知你不算违约,有押金在你手也不算欠你钱,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房子再租出去。 红尘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