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5岁,因一时贪小,在某大型超市偷拿了价值330元的物品,被超市录像记录,并被超市保安发现,在出门的时候被截住,一同与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了保安办公室,当时保安要求把包里的所有物品拿出来,并对这些物品进行条码扫描,金额为330元,看着货币资金。当时超市保安便让我写书:内容是某年某月某日本人在超市拿了330元的物品,没有结账,现已认识错误,下不再犯。随后超市保安说出了处罚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报警,连人和超市录像一同交给派出所处理。另一种是赔偿所盗窃物品金额的十倍处。由于本人不愿意去派出所,怕倍留下案底,对以后的前途有影响,所以就和保安协商10倍的处罚太大了,可否减轻一些,超市保安不能做主,便和超市某领导打了电话,说明情况,最后由我与这名领导通话,通话中,我对整个事情的道歉,并与领导电话协商赔偿金额,最后双方一致定位赔偿2000元,不然就报警。本人当时大脑里一片空白,又很害怕,创业项目加盟。所以出于无奈接受这2000元的处罚,价值330元的超市物品也归还给超市,并在之前保安让我写的保证书上签字按了手印,又在应超市保安要求在保证书上加上了自愿赔偿2000元几个字。而我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后的收据。保安说如一个月内没有再犯,录像会销毁,如有再犯,将提交派出所。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可是我回到家中,上网查询了一类的案件,网上有人说超市的行为是违法的,10倍赔偿太大了,可以拒付,但是我现在已经付了,并写了保证书,上面还有我的手印和自愿二字,想咨询我能不能把赔偿的2000元要回来?如果报警的话,警察会如何处理?会拘留么?能否留下案底?如果我走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程序?有效时间期限是多久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