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车拖死女童案”案犯付忠涛已于4月6日上午8时40分在长春封闭刑场被注射。 4月5日上午,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终审宣判,以,判处上诉人付忠涛死刑,终身;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王硕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月1日13时30分,在长春市亚泰大街铁北开关厂门前,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案。付忠涛驾驶一辆白色林肯轿车,将10岁女孩肖金萍撞倒并拖出3公里后致其死亡。 3月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付忠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付的女友王硕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一审宣判后,付忠涛不服,提出上诉。被告人及认为,被告没有杀人动机、被害人应是被撞倒后头部着地而死亡、原审判决量刑不当、被害人家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原审判决以城镇居民生活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不当等上诉理由。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付忠涛故意杀人、被告人王硕窝藏犯罪的事实,已在开庭审理中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在本院审理中,被告人付忠涛及辩护人、被告人王硕未提供新的证据。经审查,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赔偿数额有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