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0 分 - 提问时间:2011-11-08 12:51:38
没公证这协议好使吗?
标签:交通事故。【】
丈夫三个月不回家,极不负责任.在外鬼混.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想离婚,结婚已经8年了,没有积蓄只有一套房子,但买这套房子在付完首付款后,婆婆要求我签协议才肯再付余款,协议内容大致为:"该房由他们夫妇二人出资,我们只有居住权,无其它权利,待他们百年后由她儿子继承."但并没有公证,签字时也只有我一个人在上面签了,他们夫妻和我丈夫都是后期签的,见证人也是婆婆认识的,我不认识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找他们签的字.当初她说只是写个字据,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就随便签了名,只为了能让她给我们买房子.这个房子是用我和丈夫结婚时的房子卖后的钱买的,原来的房子婚前是婆婆名,婚后婆婆过户给了我丈夫,后来把这房子卖了,钱由婆婆保管,结果婆婆就不肯拿出钱,只能签协议才给买了现在的房子,当时房款还差了两万,还有装修费都是由我们夫妻俩出的,这个房子产权证是我丈夫的名字.我想问问律师,现在新婚姻法改了,我们离婚的话,房子我会争取到多少?要是只有我们出资那部分可以分,我要孩子大概会判给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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