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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问题

时间:2012-01-29 00:38来源:跟我游云南 作者:东枫 中国法律网
我一个朋友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行驶,但是冲出一个小车将我朋友和车撞飞,当时是上班高峰,我朋友的同事在后面看见了,但是小车说有急事让我朋友去医院看,下午来他谈索赔问题留下电话,下午打电话居然说不是自己的问题,现在车损坏,人也受伤,盗窃罪请律师多少钱。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应该首先由交警处理啊

赶快报警吧


尽快报警,学会责任认定 。让交警介入处理。

 你可以去交警队事故处理部门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想知道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当时也没有报案是吗?有摄像头吗?看一下是否能够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最好赶紧报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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