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关于0717重大交通事故[复制链接] 7月17号发生在泰山路和长平路交界十字路口的重大交通事故直接导致2死5重伤的恶劣后果,而且死伤者全是18岁的学生,报纸和新闻都一一报道这个重大事件,从事故现场发回来的照片很明显就看得出来是31路公车撞的小车,可以看到小车被撞到几乎烂掉。而公交车只是前挡风玻璃破碎。这是一,二是说的公车可能存在超速行驶。下面是报纸的报道"公交车司机--小车冲过来时根本来不及反应据了解,发生碰撞的两辆公交车均为31路公交车。与小车相撞的第一辆公交车的司机黄某称,小轿车冲红灯过来时他根本来不及反应,无法采取任何措施便发生了碰撞。而第二辆公交车的司机谢某则表示,他在对向停红灯后刚刚启动行驶便看到了事故,因此紧急刹车,但失控小轿车的右前角还是碰到了他驾驶的公交车的车头保险杆。当时他下车察看,见对方两车碰撞严重,就叫同车的同事报警。"大家注意跟小车碰撞的2辆公交车都是31路。在红灯十字路口的行驶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但是看看小车被撞成什么样了,估计当时公车也有80左右的时速了,才能把车撞成那个样子,连网上的网友都说"汕头的公交车司机开得不是公车是"坦克"!"这一点说明公车存在超速行驶。这是我想说的,让大家来看看,我说得并不无道理,请大家转发或分享让更多的人知道和重视。毕竟活生生的2条18岁的花季少年就这样离我们而去,我感到无比痛心,希望死者家属别太伤心,他们也不希望看到你们这样。死了的一路走好活着的一定要坚强,5个孩子们,你们一定要挺过这一关,爸爸妈妈还有很多人否在等着你们回家,加油。一定要好过来! '在红灯十字路口的行驶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但是看看小车被撞成什么样了,估计当时公车也有80左右的时速了,才能把车撞成那个样子',这句话什么逻辑啊,速度是相对的啊,要是小车快得话,也是能把车撞成"那样子的" 楼主你这逻辑看得哥有点乱 记者都说了现场有监控录像,楼主你还是问问开小车的有没有喝酒吧,要是小车撞到是摩托而不是高大威猛的31路,你妹的早爆了 既然敢冲红灯,就敢为后面的后果负责! 试问闯红灯撞的不是公车,是过斑马线的路人又改怎说! 大家看吧,汕头公安局网站的: 据了解,事故中两名死者为一男一女,年龄分别是20周岁和17周岁。记者从警方初步了解的信息是,这群年轻人于16日晚到市区某KTV欢聚,唱歌至17日凌晨5点多钟离开,后或许是认错路,或许是另有其他原因才辗转来到泰山路的。由于5名伤者多还处于昏迷状态,而目前两人情况相当严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事故的更多细节尚难以获悉。目前交警部门正对该事故加紧调查中。 是再更让他们丢脸! 如果想博得社会舆论同情而让对方在某方面处于劣势的话。 你们把网民的智商想得太低了。 那群学生当晚都干了什么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