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驾驶一辆小货车去装货,到达目的地后半小时,有一辆电动车车主说我在某地会车时刮到他,致使他受伤。我当时根本没有会车,应该不会是我刮到的。但现在双方都没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现在我们想协商调解,准备先写个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我方保险公司赔偿的实际金额全部赔偿给对方,作为一次性终结赔偿,对方拿到赔偿金后就此事终了,以后和我无任何牵扯。请问这份协议书我能签吗?会给我留下“后遗症”吗?如果可以签,协议书该怎么写?如果不能签我又该怎么办?(对方还在住院,费用不明) 后遗症2个: 1、这份协议书保险公司不会承认,根本不可能理赔 2、本来没证据,现在有证据你刮到他了 1、个人意见:不签。毕竟现在交通争议事实不清。 2、对于对方的主张,对方需要举证,若对方举证不清不实,则无需承担责任。 3、若确实存在上述行为,则直接向交警队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由交警队出具调解协议。听听交通事故。 4、私了一般都会留下后遗症,如果公权部门介入,将会不一样。 你应当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至于交警是否出具或者怎么出具事故认定书,你就甭管了。交警如果不出事故认定书,就否定了你们之间发生过交通事故。交警如果出具事故认定书,无论认定何种责任,或者不作责任认定,都会把你的保险公司牵进来。因此,在赔偿问题上,千万别私下调解,通过诉讼解决最好,其结果保险公司就会接受。否则,你会被忽悠,在经济上要吃亏的。 【个人意见,仅供楼主参考】 1、“不会是我刮到的”、“双方都没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这种情况对楼主“没有交通肇事”的论断很有利。楼主应该坚定信心,相信自己的判断。 楼主如果签了所谓的协议书,那么,楼主等于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了。 2、民法通则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电动车认为是楼主肇事,并且要求赔偿,就让他拿出证据来吧。楼主完全不用理会,谨防“碰瓷”讹诈。你看责任认定 。 到保险公司理赔一个必要的材料就是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目前来看,交通队很可能出具责任难以认清的责任认定书,因为你是机动车,所有你承担60%,他承担40%。在出责任认定书时,可以进行调解。 如果没有事情,就不要多事,叫保险公司来处理。 纵横法律网 李仁尚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