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网友们,现在我家遇到了非常棘手的事情,在5月四号这一天,我爸爸朋友开我家的皮卡货车撞死了2个人(死者的户口是农村,双方都没驾照。),但是对方是逆行的摩托车撞到我到了我家车的后轮胎致死的!其中一个死者58岁,另外一个63岁。事故发生当天我家就赔偿了6万元的安葬费给死者家属。肇事者已经被交警拘留,现在事故判定责任书还没有出来,交警又找我家要6000元,分别是尸检费和汽车测速费。 想请问下各位,按照法律的话我们家到底要负哪些责任和赔偿费用??交警和我们家说如果要赔的话就要赔11万一人!声明一下我们家没有这个赔偿能力! 1、所有机动车不是有交强险吗? 有保险的话,那就是保险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进行先予承担的。如果你方有责任的话,那保险公司这方要承担11万元最高。 2、认责任的话,比较难说。估计你方责任比较小,因为目前估计是对方撞你们的车。 3、记住一点就是了:认定书出来后,三天内如果对责任有异议 ,则须在三天内向交警上级部门提出异议,否则就表明你认可,并且无法更改了。 4、目前先静观吧,交通事故。事情已经出了,没有办法,尽量解决好吧。 如果有其它问题,可以私聊。 请律师帮忙 你家的车买了保险么?对方的摩托车买了保险么?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但尸检费、测速费明显偏高,要求出具收费依据及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糖尿病食疗与按摩。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你爸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明知朋友没有驾照而让其驾驶其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比例很小。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鉴定等综合确定事故双方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分别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及详细的赔偿计算表等。 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和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超出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你爸爸赔偿。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