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律师函:黄中国法律师(12年律师经验) 深圳出律师函
深圳出律师函: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深圳出律师函: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致:__公司
__事务所接受__委托,交通事故。并指派本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现就贵司严重逾期竣工及房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致函如下:
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__年,延吉发生交通事故。贵司与__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于__年__月__日前交付,逾期交付按日按工程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
现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时间已超过半年,贵司尚未取得竣工备案登记证,不具备交付条件。
另贵司修建的房屋还存观景阳台旁落水管未接入排水通道、屋顶、墙面渗漏、防盗门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为此,__年__月__日,__负责人到贵司与贵司进行交涉,贵司__出面接待,但没有解决问题,并拒不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本律师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贵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及房屋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
请贵司高度重视__于__年__月__日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交付工程和支付违约金,否则本律师将支持__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特致此函
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
__年__月__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