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如在城镇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又怎么赔偿? 例子:肇事者蒋某在城区道上开无牌小车撞向左转(无红绿灯无驾照)电动车的朱某,造成朱某载的李某当声死亡,朱某送往医院也抢救无效,肇事当时是当场逃跑,直到交通警察找到才肯自首,另外肇事者开车速度时速为120,注:肇事者25岁,有为青年,受害者李某与朱某都是为18岁(父母都是为50岁以下),请问应该如何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 请问各位,如果按此例肇事都应赔偿两受害都多少?按城镇人口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如果是驾驶员主要责任及全部责任的还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罪责,赔偿义务人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为主,不足差额由车主及驾驶员补足。在城镇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有可能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赔偿。 赔偿项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另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也会告成偏差,一般只执行其名下财产,余款等其刑满(交通肇事罪)释放后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发生地点为: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上的,我说的是肇事者应该赔偿朱某与李某各多少。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58.5元/月 根据上面的规定丧葬费是2358.5*6=,死亡赔偿金是城镇*20=,农村是4543*20=,以上2人基本相同,其他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需要根据实际开支计算
应该要多陪钱!陪个几千!万 有的,这个区问问老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