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4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老公(老外)开车上班途中转弯的时候(始终在机动车到 上),突然迎面窜出一骑自行车的人,因避让不及撞上了.当时就报警送医救治,(骑车人 目前已出院休养).交警当时就扣了我的车说要检验,但至今没给我扣车单,当时索要时 交警说车库还未上传到电脑,没有给我.第二天交资料时索要还是这句话(车库还未上传 到电脑,)当时也没在意.从事故发生至今交警还未开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至今未验车 并解释为由于世博原因,人手紧张至今未验,希望能谅解),当问及扣车的停车费时,交警 说每天才40元,并叫我做好思想准备没有一个月是拿不出车的,如验车结果对方不服可 能还要一个月.现在是什么事道啊,我也是受害者,我的权益谁来维护?没有责任认定书 我方应如何调解?扣的车何时可以取回?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事故照片。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