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朋友的一个亲戚于今年2月20日在我们镇的街道被一个17岁的男孩骑摩托车撞伤了(小腿骨折),撞到之后男孩就把他送到医院去了并且报警,交警来到之后询问了一些情况,就走了!到了23号我这朋友的亲戚的二哥(我朋友的亲戚父母已逝,听说糖尿病最好治疗方法。无配偶子女,糖尿病如何食疗。)和对方的家长去了交警队要求私了(他二哥是经过他本人同意的,但是无书面委托书),并且已经签署好协议,交警看过协议之后将协议留下,把车放了!现在的情况是男孩一家在医院花了大概有6000块(医药费总共7000多吧)左右,之后就去外地打工了,人都联系不到!现在我这个朋友的亲戚还躺在家里修养,一年之后还要二次手术取钢板。我朋友(我朋友是伤者的侄女)想要起诉对方可以吗?如果对方一直不回来怎么办?他二哥之前和对方签的协议有效吗?交警在这个事情中有没有什么过失? 他二哥如果是伤者的法定监护人,所签协议有效。如果口头同意对方和交警都知情,所签协议也是有效的。对方找不到,原告方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交警应该在调解之前确认双方身份,如果这点没做到,交警是有责任的。 直接到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