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专业人士分析: 骑电动自行车靠右正常行驶,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原来就停在那里没动),其突然开车门,把人撞倒,造成锁骨骨折。骑电动车的是我的亲人,我想问一下,这件事中双方都负什么责任?谢谢! 轿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四项,导致发生事故,交通事故。负事故全责。 电动自行车无过错,无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果对方停车的地方是违章停车的话,对方是全部责任,如果正常的停车位的话汽车也是主要责任,当然如果电动车的速度太快,责任比例会加重. 是在有机动车和非机动分开的道路上吗? 如果有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车走到了机动车道上,电动车负主要责任,汽车违章停车(很有可能)负次要责任! 如果是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分开的道路上,汽车负主要或者完全责任! 按照你的陈述和我国相关法律,对方负全责,你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车辆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具体还要结合当时的情况确定 纵横法律网 谢志民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