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长途大巴车发生车祸导致具有生命危险,目前仍在重症病房观察治疗,由于车祸发生地是一小县城,没有治疗条件,被转到别的城市,目前事故发生已有两天时间,交警和大巴车所管的客运公司都没有一人来医院做相关交涉,请问后期的事故处理程序怎么办,目前个人已支付一定医疗费用,这个费用在后期追讨是否麻烦,都有哪些赔偿项目?在治疗期间要求客运公司垫付费用遭到一再敷衍和拖延应怎么办(和交警也联系过,态度也很敷衍。)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大巴车的客运公司会出一定的费用给你诊治的。后续的事情等你治疗终结了才能结案理赔的。大巴车一般都有足额的保险金额。事实上事故调解 。 乘坐大巴,不论交通事故如何发生,乘坐者通常都都是无责的。如果是双方或多方事故,可通过交警队向第三者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要求交强险先予垫付医疗费。后期索赔的问题,可通过交警部门与肇事方协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通常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就以上这些法律规定的项目,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讨债没有轻松的,欠债没有热情的,这是国情。 赔偿项目: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致残的还有残疾补偿金。 办法:谈、吵、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