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三)着力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拓展增收渠道,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不断完善就业机制和分配制度,增加就业岗位,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拓展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已在各镇、街道设立就业服务机构132个,上年新增就业人,比2006年增长35%。及时发放灵活就业补贴,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倡导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降低私营、个体企业准入条件,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推动个体工商业蓬勃发展,每万人法人企业数达到68个,居吉林省县级市第一。高度关注少数民族最关心的生活习俗和生活水平问题。从2005年开始,把回民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清真寺阿訇每人每年8520元生活补助,回民群众每人每月4元的肉食补贴。充分利用特有的人缘和地缘优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引导城乡富余劳动力跨国跨省劳务,年劳务收入保持在8亿美元左右。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工资分配调控力度,使居民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相协调,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劳动者工资性、经营性、养老金等三项收入始终保持较大增幅。201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吉林省平均水平分别高2349元、1563元,其中人均转移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1.4%,成为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10年,我市进入全国富裕、幸福、绿色县域城市行列。 三、着力规范社会行为,切实做好维护群众权益工作 规范社会行为,想知道交通事故。构筑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更是新形势下广大群众最现实的利益所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平安社会建设,重点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敏感性、突发性社会问题,不断规范社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我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群众诉求调解机制,并取得了突出成效。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对群众上访情况定期调度,跟踪督办,全面掌握,加大群众诉求调处力度,稳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121个社区和村屯全部建立信访事项代理站,几年来在基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起。目前,代理站的布点已延伸至矛盾纠纷较多的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行业和企业,保持着非正常进京集体上访零的纪录。你看交通事故。特别是2005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坚持每天5:30-8:00定时早上接访,推动解决信访案件,全市信访案件以每年20%的比例在下降。其中,2010年信访总量和集体访总量同比下降23.2%、31.8%,我市信访工作在全国推广了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在企业设立调解组织,使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延伸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站,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二)有效保障社会安全,切实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创新治安防控手段,探索防控新模式,强化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做到服务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全力侦破大案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大型安保活动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命案速破、要案必破、黑恶必除、逃犯必抓,仅2010年侦破刑事案件两千多起,其中命案侦破率高达96%,抢劫、盗窃和诈骗等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0-22%。重拳打击"黄赌毒",不断净化社会环境。突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9%和22%。努力维护经济秩序,仅去年就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死亡赔偿 。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在全市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周边安装"110"报警器、设置移动式信号灯,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强化信息化处置能力,建立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整合110、119、122、120信息化应急管理平台,极大地提高智能化防控和处置效能。 (三)有效服务和管理特殊人群,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服务优先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人性化管理,强化对服刑释解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管理与服务。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在全市镇、街、村、社区成立矫正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矫正三级网络体系。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建立并推行社区干部、志愿者、服刑人员家属、司法所、派出所"1+5"帮教模式。加强释解人员安置工作,建立社区领导、党员、爱心家庭"1+3"模式,创建两个安置帮教基地,在培训就业和生活解困等多方面提升帮教效果,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台实施《延吉市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试点市"工作,坚持对全市流动人口进行入户调查、信息录入、摸清底数。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同城化待遇,为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良好基础。 (四)有效应对事故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安全权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环境。突出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安全执法。制定出台《延吉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改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个建立档案。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国庆、春节、秋季和汛期等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高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率、高危行业安全整改率100%。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搞好风险评估,抓好预案演练,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对外建设等举措。率先在省内组建第一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力防范事故发生增强保障。(待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