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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标准?

时间:2012-03-05 12:27来源:贵厷紸 作者:羽恋 中国法律网
2010年广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标准?

编辑: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是广东地区资深的交通事故索赔专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法律技巧。能快速高效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咨询热线:0755-,。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提醒,根据以往的经验,广州市新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在每年的5月29日出台,而在新的标准出台前,相关赔偿将延续上一年度的计算标准予以确定。交通事故

因此,在2010年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颁布实施前发生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将参照2009年5月29日发布的标准予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提醒,护理费的索赔也是有条件的,受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而确定是否支持,通常的惯例是"出院证明"、"出院诊断证明书"等医院出具的文件医嘱有"住院期间陪护几人"的话语,则受害人的护理费主张一般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外,为了更好的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工作,该法第二十一条还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第二款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学会离婚后财产分割。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交通现场勘查 。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此外,该条还有第三款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该法条最后规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因此,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提示,受害人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应当切合实际的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保证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受害人未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材料时,护理费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规定确定,2009年伙食补助费的标准为50元/天,你看职工婚育证明格式, XX单位计生办(或人事部)单位婚育证明怎么写。因此,目前住院伙食费的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一直关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完善,同时还致力于道路交通事故法律事务处理,在实践中参与了大量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成功帮助当事人索赔超过2000万元,咨询热线: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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