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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学生伤害责任认定的讨论

时间:2012-03-26 02:29来源:晓庄啄木鸟博客 作者:可爱多coco 中国法律网

应网友要求,笔者就开江县讲治中学在校学生李益鸿被同学周某故意捅成重伤一案的责任认定产生的分歧,邀请到四川部分市县法律界人士进行了网上讨论,目的是使类似案件得以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参与讨论者要求,其具体身份不予向所有网民公布,因此,笔者对讨论者的身份只向社区管理员负责,以证本帖的真实性,不向网民公布。现将其讨论整理于下,以梳理网民情绪,望在回复区留下你的见解或主张。

笔者:想来,你们对开江县讲治中学在校学生李益鸿被捅伤一案都清楚了,真诚恳求在线群员对此案发表各自的看法,以对案件的后续处理,特别是梳理网民的意见有所帮助,好么?

杜局长:我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的有关论坛上看到,此案法院已经在去年判决,我们现在讨论它有实际意义吗?

笔者:不!法院判的是刑事部分,而被害人当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没被开江县法院批准,叫其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吴女士: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情况复杂的案件,刑事判决后,可由同一审判组织延后继续审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赵女士:哦,时间有限,我来帮邀请者切回正题。从现在网民主张的倾向看,多偏向受害方。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讲治中学到底对受害人李益鸿有无责任呢?又该如何承担责任?

李女士:当然有!一是时间是星期一的早上,就不去说学校违规补课了,这是在学校管理学生的时间里;二是案件发生的地点在学校的男生宿舍,更属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区域。最为重要的是,案件引起的导火索是学生在学校男生宿舍内赌博。就这三点看,学校有刀削不掉的责任。

其实,开江县讲治中学应该非常幸运,因为,学生带的是弹簧刀,要是枪炮怎么办?

赵女士:这是学校失职了,应该依法承担失职的法律后果。学校应该对学生教育管理而没有进行教育管理,现在已经成了普遍现象,如果再不对学校加以相应的惩处,后果不堪设想啊!因为,谁还敢把孩子送去学校呢?

杜局长:说得这么吓人,法律依据呢?

李女士:当然有呀!我国教育部颁布并于2002年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本案就能适用"(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来对讲治中学追究责任。因为,交通理赔 。讲治中学"未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校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我们表面看,被害人不是学校直接加害的,但是,学校把学生关在校内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这是导致学生李益鸿受害的主要原因。试想,讲治在校不违规补课,就是补了课加强了管理,禁止了学生赌钱,还会有这种后果的发生吗?所以,依照本办法第8条的规定,开江县讲治中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吴女士: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有权教育管理学生,这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不充分,理当承担责任。再说,那借条是不是在显失公平下而出具的呢?

笔者:据网友发文称,被害学生的监护人李定明在本案刑事判决后,已参加开江县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并接受调解,从被害人的监护人那里获得了近五万的赔偿金,以继续医治孩子,并把孩子转至另一所中学就读了。这时,讲治中学便向李定明索要原来借给他给孩子治疗费一万元。学校这么做有法律依据么?

杜局长:当然有,借条就是法律依据。

赵女士:我认为,学生转走并不意味着讲治中学对被害学生李益鸿所负责任的消失,李定明接受调解并获得加害方的赔偿金,也并不能因此抵消讲治中学的赔偿。所以,杜大局长的"法律依据"很脆弱,况且,学生还在治疗之中,所需费用还无法计之。你平白无故去向你孩子就读的学校借一万元可能吗?学校借钱的目的是治疗被捅伤的学生,现在学生走了,不把钱要回来,心里不平衡,这完全可以理解。

李女士:如果最后划定,学校对李益鸿的赔偿大于一万元,讲治中学还要拿钱出来,如果小于一万元,才可以去索要超出的部分。但是,在孩子仍在治疗之中去要钱,没有道理,估计是想卸责吧。

杜局长:要是治疗是个"持久战"呢?

赵女士:讲治中学聪明的话,把这件事尽快做个了断,而不是追索先前借的医疗费。

李女士:估计那份借款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形成的,不然,学校会把钱借给一个学生的家长?除非校长脑袋进了水。

吴女士:我也这么认为。哦,我想睡了,对不起,就不陪各位啦。

赵女士:那我来做个总结,这么样?因为我打字快一点。

笔者:好哇,并真诚谢谢!

李女士:看看,领导就是领导嘛,嘻嘻。

赵女士:谢谢讽刺!说真的,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学校、家长和社会都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正确对待,以最小的成本把事情解决妥当,眼前最为关键的一件事,就是学校和家长配合,尽最大努力治好被捅伤学生的伤,防止残疾。对的,学生转走了,这并不因此免去了学校应负的责任。其实,此案给学校和家长敲响了警钟!失职,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对谁都适用的真理。

笔者:谢谢各位的参与!耽误了大家的时间,实在对不起。晚安。

(调侃、玩笑和富有刺激挑逗性的语言全部删去了,请参与讨论者见谅)



谢谢大二流子做了一件大好事!

正义是需要人来维护的,不然我们的社会秩序将被破坏得干干净净,真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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